自愿非法加班与惩戒

今晚下班班会,全技员指令所有人下班后在公司App签署「自愿加班切结书」。

也许因为我所在的部门所产商品比较热门,所以加班比较多,每天加班2-3个小时,十三天才能休一天。要知道不少事业群都没有班加,工人都不想去呢。

听说最开始一天都没得休,有工人去劳动部门投诉,才得以十三休一。

工人对于加班是暧昧的,一方面好想放个休息日,「睡个12个小时」;另一方面想加班赚加班费,因为正式工的低薪只有2650元。

最近我们都加班两个半小时,到七点半才下班,我说好想七点下班呀,一位「同仁」这样说,「半小时,买一份炒粉吃,它不香吗?」

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

按照「劳动法」有关规定,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,而事实上,这间大型电子厂加班远超过这个数目。

虽然非法加班,但这间大型电子表现出异常地「尊重」「劳动法」,加班费计算方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,非法加班时间被算为「奖励工时」。

是「自愿」非法加班吗?2650元的低薪远超过S市的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,如果一个工人拿这点低薪应该如何在一线城市过活呢?必须自愿加班啊。

当然,也有工人想过我就拿2650,也可以过活阿。但不加班是不行的,因为每条线都有产量排位,最终的产品都会分到每个工人头上,妳不加班完成自己的被安排的产品排位,那么自然要有其她工人代替妳做完。但每条线的工人数量是恆定的,妳可以选择不加班,但是别人的活就凭空多了,妳觉得妳还能在那裡安心工作吗?

上个周末,我们线15个人,有4个人未来上班。如果週末不事先请假,就不来上班,那麽工厂也无法给打旷工,多麽「尊重」「劳动法」。线长很生气,全技员指令谁再无故週末不来上班,那麽就让ta五天八小时。

是的,非但「自愿」加班,不给加班已经成为惩戒方法。

「自愿加班协议」原文如下,为电子签字。

某次集团员工自愿加班切结书

本人自2020年07月16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,为配合所在部门工作安排,自愿申请并同意所在部门安排加班,加班时间要求如下:

1.正式工作日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;

2.周六(或周日)加班不超过11小时。

工号:

姓名:

公司名称:

日期:2020年08月13日

  • 注: 以上内容纯属虚构,请勿对号入座。